第十屆林君鴻兒童文學獎徵文辦法
一、宗旨:林君鴻女士生前關心兒童,並熱愛兒童文學。為紀念林君鴻女士,並鼓勵從事兒童文學創作之優良學生,尤其夫婿王家禮教授提供資金,設置「林君鴻兒童文學獎」。
二、主辦:林君鴻兒童文學獎管理委員會
三、徵文辦法:
(一) 徵文對象規定:凡高中以上在學學生皆可參加。
(二) 徵選作品內容規定:
(1) 兒童文學類:未發表之兒童文學創作詩作品一件,30行以內。
獎金及獎項:(作品若未達水準,該獎項從缺) 徵選三名。
第一名:1名,獎金5千元及獎狀乙紙。第二名:1名,獎金3千元及獎狀乙紙。第三名:1名,獎金2千元及獎狀乙紙。
(2)為您出版「第一本兒童文學創作」獎:
獎項:至多徵選五本,如作品未達水準,該獎項從缺,獲獎作品由本
會負責出版。
內容:(a)童詩集:至少五十首 (b)童話故事本:至少二萬字 (c)兒童繪本:兒童繪本作品規格不拘,須結構完整符合圖畫書
之形式要件,原稿尺寸勿大於半開,以方便稿件送收。
(三)收件方式、地址及截止收件日期: 1、收件方式:一律於期限內親自繳交或以掛號寄交
信封上載明「參加林君鴻兒童文學獎」 2、收件地址:花蓮縣97401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-17號人社一館國立東華大學數位文化中心張淑慧小姐收 3、截止收件日期:自即日起至民國101年3月30日止(郵戳為憑)
(四)評審方式:評審分為初審、決審兩階段進行。敦請兒童文學專家擔任評審
委員。 (五)公佈得獎名單及頒獎: 1、將配合本校大型活動,公佈得獎名單及公開頒獎。
2、得獎名單將公告於本校網站或商請媒體刊登,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。 (六)發表: 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作者,惟主辦單位擁有為推廣活動及基於教育目的進
行之重製、下載、公開展示及刊載於明道文藝之權利,無須另外致酬。 (七)敬請配合事項: 1、應徵作品如有以下情事之一者,一經察覺,即取消獲獎資格,且追回所
頒獎金、獎狀並公佈投稿人姓名。 (1)作品曾以任何形式發表、出版或得獎者。
(2)作品係抄襲他人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。 (3)經人檢舉或告發參賽作品非為投稿人所創作者。 (4)不符投稿資格者。 2、作品繳交格式請依下列規定處理: (1)作品一律以電腦列印稿處理,每件複印三份,紙張採用A4格式影印紙
,固定行高20pt、字體大小標楷體14pt(請一併提供電子檔,並於CD
片上註明真實姓名、應徵林君鴻兒童文學獎、作品標題名稱等相關資
料)。 (2)稿末需單獨一紙附上真實姓名(發表時可用筆名,惟須註明否要以筆名
發表)、所屬學校年級、身分證或學生證影本(學生證尚必須足以證明本
學期已註冊者)、聯絡電話及地址、電子郵件信箱。
(3)電腦列印稿、磁片以及個人資料列印稿請一併裝入信封中,並於信封
上註明「應徵林君鴻兒童文學獎」。 (4)圖稿製作注意事項:
● 圖稿請自行採取保護措施,或以透明紙(ex:描圖紙)保護,以免寄送
過程中折損或沾黏。
●文字請勿直接寫在圖上。滿版畫面請留裁切邊。
●圖稿影印裝訂成樣書,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,文字請依編排位置貼
在影印本上。
3、應徵作品,恕不退件,請參加者自存底稿。
四、其他:
(一)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補充。
(二)活動網址http://dccnt.ndhu.edu.tw/main.php
- Mar 15 Fri 2013 17:56
第十屆林君鴻兒童文學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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